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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德镇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

发布时间:2018-05-21  浏览次数:

景德镇学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

为规范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行为,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,保障学生合法权益,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,依据教育法、高等教育法、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(教育部令[2017]41号)、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(教育部[2005]教学5号)等有关规定精神,结合《景德镇学院章程》及我校实际情况,制定本规定。

1、要有坚定的理想信念,自觉接受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,树立科学的世界观和人生观,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。自觉参加学校主题教育活动,在各种重大场合、活动要佩戴校徽,增强对学校的认同感、归属感和荣誉感。

2、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、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,严禁成立或参与非法组织,严禁出版非法刊物,不得参与有损国家尊严和荣誉、违背四项基本原则、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,严禁任何组织和个人在学校进行宗教活动。

3、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维护社会公德,规范个人行为,自觉履行公民义务,并遵守公共秩序和交通规则,对违反社会公德行为要劝阻,敢于与违法行为作斗争。

4、学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护。任何集体和个人不得侵害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学生人身安全。学生之间应团结友爱,尊重他人的人格,谦恭礼让,敬老爱幼,帮助残疾人。严禁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,伤害他人要负相应法律责任。

5、学生个人财产安全受法律保护。个人物资由学生本人负责保管,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,任何人不准随便翻动他人物资。

6、爱护公共财物,保持教室和桌椅清洁。自觉维护校园、课堂、宿舍的良好生活、学习和就寝环境。

7、依法履行学生在校期间所负有的义务。严格遵守《景德镇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,按时交纳学费、住宿费,每学期开学后应按时报到注册,在校期间鼓励学生办理学生保险;严格按照《景德镇学院学生考勤管理办法》,做到按时上课,不迟到、不早退,有特殊情况及时办理请销假,严禁随意旷课、旷操、不参加正常集体活动的行为。学生在实习、实训期间应遵守学校及实习实训单位的相关管理规定。

8、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。坚持锻炼身体,增进身心健康,培养健康人格;遵从学术规范,恪守学术道德,诚实守信,独立完成作业,考试不违规作弊,不剽窃他人学术成果;认真学好各门专业课程,积极参加各项创新实践活动,提高实践动手能力,努力使自己成为有坚定的理想信念、有系统的理论知识、有较强的“双创”精神、有较好的人文素养、有专业的实践能力的“五有”特质的合格大学生。

9、要加强自我修养,培养高尚道德情操。行为举止文明、高雅,衣着整洁,言行得体;与人交谈态度要坦城,使用礼貌语言,讲话注意场合,不讲粗话;不得在公共场所吸烟、不得酗酒;异性之间文明交往。自觉遵守校、院系有关制度,自觉维护校、院系荣誉和利益。

10、尊师重教,对人有礼貌。尊敬老师,友善同学;上、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,下课时让老师先行;听从老师的教导,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工作任务,对老师和学校工作人员有不同意见,要善意指出,不顶撞、不在背后搞小动作;与师长相遇要主动问候,让路让座,回答师长问话和接受师长递送的物品时要起立;尊重长辈,体贴父母,主动做家务,不增加家长不必要的经济负担。 

11、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。认真遵守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》以及学校安全教育管理有关规定,不私自游泳,以防溺水事故;不进网吧、酒吧、歌舞厅等娱乐场所;不得在宿舍内乱接电线,使用电炉、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;严禁在宿舍内做饭;严禁在宿舍内饲养宠物;学生不得随身携带和存留匕首及其它管制器械。发生火灾、盗窃等事故,要积极参与制止,并及时报警。

12、服从管理、主动配合有关人员的检查。认真遵守《景德镇学院学生宿舍管理规定》的有关规定,自觉遵守作息时间、培养健康、文明的生活习惯。服从管理、主动配合有关人员的检查,夜间迟归宿舍要主动进行登记。不在宿舍里进行妨碍他人学习、休息的活动;不私自留宿他人;不私自夜不归宿和在外租房住宿;严禁参与赌博、网络借贷和传销等不法活动。

13、积极参加宿舍文化建设。 积极创建“文明寝室”,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,勤换衣物、整理内务、叠好被子。保持室内环境卫生,箱子、鞋子等摆放整齐,毛巾、脸盆、牙杯、热水瓶、洗发水、肥皂等按指定地点整齐排放。保持寝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。不将饭菜端回宿舍。保持门、窗、走廊的整洁,不乱涂乱画乱挂,不往阳台、窗外、门外、楼下乱扔废弃物或乱倒污水,走廊、过道禁摆废弃物品,保持通畅,自行车、摩托车、电动车等个人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。 

14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、阻碍国家工作人员、学校管理人员及学生干部依法或依校规、院规、系规执行公务;不得以任何理由对教师或其他人员寻衅滋事、威胁恐吓;不得以任何理由参与打架斗殴。

15、杜绝浪费,文明用餐。保持食堂清洁、干净,主动将餐具送到指定的回收地点。不乱花钱,不摆阔气,不追求超越自身和家庭实际的物质享受。节约资源、保护环境,爱护学校的一草一木,不攀折花木,不践踏草坪,自觉维护校园绿化、美化、净化。

16、遵守《景德镇学院学生使用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暂行规定》,不得登录非法网站和传播非法文字、音频、视频资料等,不得编造或者传播虚假、有害信息;不得攻击、侵入他人计算机和移动通讯网络系统。禁止浏览不健康网页、沉迷网络游戏等。

17、遇到突发事件应保持信息畅通,及时汇报情况。

18、欢迎学生通过不同渠道反映学校学生工作中存在的各种问题,但不得组织或参与起哄闹事,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参加校、院系、班级集体活动。

19、本规定如有违反者,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。

20、本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,授权学生工作部(处)负责解释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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